劳动合同与违约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2:15:01
请各位大侠帮忙解惑。
我在政府部门工作,但是事业编制。2004年开始工作,但2005年单位才和我们签订5年合同,合同期满为2010年。就让我们签字,所有条款都规定好了,大家都不敢有异议。现在我由于工作中的很多不公平现象不想干了,4月份递交的辞职报告,一直没有批,还说我要走的话要按照合同支付剩下三年的违约金。
我觉得按劳计酬,我工作了,得到报酬,并且单位口头承诺的培训啊,租方补贴什么的都没有落实,我应该交吗?

看看这份合同你们单位有没有写他们违约了会有什么赔偿或他们应履行什么样的义务和权利如果没写,那么恭喜你啦这份合同是不平等的合同,内容有失公平的是不具法律效应.违约金如果过高你可以找
仲裁机构
违约金是不能超过你1年工资的总额的(如果你是北京的话)
看清楚哦
最主要的劳动合同还是需要协商啦

要交,因为你们有合同你现在离开就是违约所以要安合同的规定交违约金。
单位口头承诺的培训,租方补贴也属于合同,属于口头合同,他们没有落实也是违约,但现在你没有证据他们也可以不承认和你订立过这样的合同,当初怎么不在单位订立的合同上也注明这些呢?所以你在这方面吃了亏。吃一堑长一智,以后在多注要这些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