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求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00:33:16
案例一
2002年9月16日,公民王冰来到李甲所在区人民法院起诉李甲,诉称:被告李甲与其弟李乙合伙开的"为民"个体饭馆,李乙入股人民币5000元;2001年10月,李乙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现正在外地服刑,因李乙入股的5000元有3000元是原告王冰借给李乙的,要求李甲归还3000元股金及其利息.法院审查了王冰的规定,便当面告知原告不予受理,但是原告坚持起诉,认为被告应将3000元退还给原告.
试问:
1.王冰的起诉是否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什么?
2.法院将以何种形式做出何种处理?

王冰的起诉不符合民事诉讼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因为王冰借给李乙的钱是他们两个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和个体饭馆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且个体饭馆也没有不法经营,所以王冰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可以裁定不予受理.

1 不符合。因为那是李乙的个人债务与他人无关。
2 裁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