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我看一下这两个案例,多谢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20:37:32
英国A公司3月1日向美国B公司发出一份要约。要约内容如下:男休闲服4000件。每件70 .请5天回复。不可撤销信用证结算。发生争议采用英国仲裁规则。美国公司回复:接受A公司的货物,但是,争议解决方式应用诉讼方式。B公司收到回电后缄默。请(按英美法)分析:
(1)本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
(2)如果B公司不提任何要求,3月4日发出承诺,该承诺是否可以撤回?为什么 ?

1、已经成立。
2、在到达 对方前可以撤销。

1、本合同不成立,因为A公司发出一个要约,当B公司同意才构成合同,但是B公司对A公司的要约进行了修改,所以B公司的回复视为一个新的要约,只有A公司同意后才能构成一个合同。
2、答案同楼上所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