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故意+过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1:17:20
在确定民事责任时,行为人主观上的重要性就要逊色的多。首先,有些民问一下“事责任的确立,是不需要探究行为人的主观状态的。如我国民法规定的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中,有些实行无过错的归责原则,无论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故意或者过失),均须承担民事责任。此种情况,无论行为人的主观状态如何,对确定民事责任没有影响。其次,即使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才需承担民事责任的,一般也不再进一步区分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故意和过失在民法上统称为“过错”,这是因为民事责任的目的是弥补受害人受损害的民事权利,其贯彻补偿性的原则。因此,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一般对其承担民事责任的状况不产生影响。”有何不妥?

故意或过失一般对侵权责任没有影响,但是如果是因无偿行为而被诉侵权,例如无偿替别人保管东西却致保管物损坏,保管人如果是轻过失,一般不担责,重大过失承担相应责任,但如果是故意,就要负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