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还了,借条为什么还在呢?是不是没有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7:23:45
2004年夏,朋友向我待了一万元钱,最近(2007年夏)收拾家里的时候发现家里有他的借条,然后我问他,他说:“当年(2004年)年底本息都还了,当时你借条没有带,说送给我的,没有送”。我也记不清楚到底有没有还,但借条还在,上面也写明2004年底还清的。2005年和2006年我们一直也没有提过。朋友都认识他还我了。这借条还在的,我该怎么办?
另外:我是一个信用社的信贷员,是否可以私自给客户贷款呢?
另外:我是一个信用社的信贷员,是否可以私自给客户贷款呢?
借款如果已经还了,则借条应该交回,当然既是朋友,可能当时未拘小节。但,如未还,则此案目前不能再诉,因为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因为如约定是04年底还清,则至少在06年底应该诉讼的,否则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
参考我的文章。欠条会变成废纸吗?? http://fa69.blog.sohu.com/53434326.html
在想一想,或者问问你的家人.
都有第三人朋友的见证了,应该是由于疏忽忘记了。再可以问问家人或是她还你钱时,他有没有要求你打已还款的字条。
就您的补充,补充如下:
如果,您朋友符合贷款要求,那么您按要求放款给您朋友不属于违规。但如果您朋友不符合贷款要求,而您违反银行规定私自将款项贷给你朋友,甚或从中牟取利益的话,显然这是违规行为,一旦被发现,轻则受到银行内部处罚,重则可能会受到刑罚处罚。
首先,如果您是想弄清楚钱到底还没还?那么
一、问对方您有没有给他写收条。
二、问一些可能知道情况的人,比如您妻子、您父母是否有印象对方已还了您的钱。
三、查一查您当时的银行记录,是否有过类似存款。
四、向对方寻问当地还款的详细情况。
其次,如果说,您想凭此借条要求对方还款?那么
一、借条是否已过有效的诉讼时效——还款期满二年。
二、还款期满后有没有要求对方还款的记录。如没有,依然以还款期满二年诉讼时效结束,过了这个时间无法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款;如有,催款的具体还款日到后二年的诉讼时效。
三、对方是否承认仍欠你的钱,并重新出具欠条。
如果三项都没有,那么,即使对方没有还您钱,您想找他要也无法受到法律保护了,除非他自动还钱给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