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经济诉讼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5:14:19
我在以前单位做业务员的时候,公司规定每个月的底薪为600元/月.出差是公司可以借钱给业务员,当我在第二个月的时候,公司突然停止了对我的借钱.这时我的借款金额是两千元.我们双方没有交涉,就各忙个的了,也就是说终止了雇佣关系.(当时打的借款条为借款收据).现在我收到了法院的传票.传票上说明是两千元.那我的工资呢?请问如果不去理会该发生什么后果?如果去又应该怎么做?谢谢各位了!

你被诉了?
不去的后果嘛,1缺席判决,2拘传,还可能被法院冻结你的财产(财产保全)。还不如自己去呢,至少还可以陈述一下。你们之间没有合同么?这个。。。请你熟悉一下相关的民事诉讼法,合同法中的雇佣部分。

如果合同解除,发生的法律后果就是双方返还,是谁的还给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