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官司,求专家详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20:05:48
双方离婚2年.男方准备于今年10月再次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因离婚时财产分割对男方很不利,但当时在民政局办手续时工作人员称只能按协议上所说才能马上办理(协议上条款内容于男方不公).所以男方准备再次要求重新平均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全部财产(房屋,股票)
注:
1.双方婚龄一共有近30年的时间,搬过很多次家.每次的房子都是重新买房.刚刚结婚时的婚房是女方名下的.
2.期间离异一次,几年后又再婚.有一女儿已成年,因无工作所以无能力奉养老人.
3.男方无工作,无固定经济来源.女方有退休金.
根据以上情况,请专家们给予帮助,详细介绍下这样的前提,男方的胜算有多大?
万分感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时间过去两年了, 过时效了,法院一般不会受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