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情用法律怎么解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6:32:55
我和两个女孩合租宾馆,用我的身份证登记。数好住长时间但按天付钱。那个女孩趁我回老家一切之际和她老公联系把她带走了,走时让老板把我东西全仍了,损失两千多块。怎么办?谁之过?我找不到那女孩。可以让老板赔偿吗?两个女孩合租的凭什么根据一个人的话把我东西都丢了?!

老板有责任,因为是用你的身份证登记的啊,最好还是找到那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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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麻烦,如果你不想为着两千多块奔波。
就自认倒霉。 老板当然有一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