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困扰欧洲数学家的问题,不是高手看不懂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4:12:52
有3个人住旅馆,旅馆的老板说住一晚每人要付10块钱。钱收过去之后老板才想起什么似的对又对服务员说:“今天优惠总合便宜5元,你把5元钱还给他们”服务员却在送钱时自己贪污了2元,剩下3元还给他们。他们正好每人1元,等于他们每人只用了9元钱,3X9=27再加上服务员贪污的2元,结果是29元,而他们实际是付了30元的,问那剩下的一元去了哪?

27元是支出的部分
2元是收入的部分
不能叠加的,也就是说27元里包含了服务员贪污的2元和老板收的25元

我找找啊

太小儿科了

幼稚

题目的谬论之处在于在于偷换了前后不同的“实际支出”的概念,把返还优惠后实际支出的27元的状况和返还前实际支出30元的情形放到一起混淆视听了。

1)3元优惠返还后,实际支出公式应为:3*9=27元=25+2;所以优惠后实际支出的3*9=27元,其中2元实际就是支付给服务员的,老板只得到25元;

2)3元优惠返还前:实际支出公式应为:3*9(注意服务员贪的2元已包含在内)+3=30元。所以用27元去加本已包含在其里面的2元,再去跟最初的30元对帐,当然少了1元,因为此时应该用27元+已返还给他们的3元。

所谓少了1元,在于偷换了前后“实际支出”的概念,用2元替换掉了本应去加的3元。

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