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与试用期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1:55:38
8/22开始上班,老板口头说试用三个月,之后OK签合同。也就是现在什么合同也没有签。真担心老板随时叫走人。该怎么办啊?以防万一,复印的了诸如考勤的东西能证明自己和公司的劳动关系。自己对这方面一无所知,请大家尽快给点意见

法律明确规定试用期也是属于劳动合同的期限之内的。你们单位老总不想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可能一方面试用期的待遇可能会比正式的差很多的,同时,他还想随时叫你走人。这样的公司是十分不正规的公司,对你的劳动权益没有什么保障,我们并不建议你在这样的用人单位工作。
如果你很喜欢这个单位,那么你应当保留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比如试用期的工资单等。

浙江东辰律师事务所02号咨询员

工作是必须要有合同的。这是一种保障行为,证明你在这个公司上班。你可以向老板索要。如果老板不给的话,我想那份工作你还是不要做了。另外试用要有工资的。

建议保留双方存在的劳动关系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