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算故意伤害罪吗?如果是的话判几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6:55:31
我弟弟上夜班,结果有三个人找他滋事

三打一.我弟打不过了.结果他就跑回家.拿刀.回来捅了那三个人每一刀

一个伤到胃一个伤到肝一个是皮外伤.

请问,这样算故意伤害罪吧?会被判几年?

我弟19岁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从你的描述来看,如果你说的属实的话,你弟弟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刑法规定的罪名构成,是要求主客观方面同时具备时才能构成犯罪的。
对于故意伤害罪,主观上应当是故意,也就是明知会伤害对方的身体却仍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或者明知可能会造成伤害他人的结果,但是却放任,也就是默许这种结果的发生,前一种叫做直接故意,后一种叫做间接故意。客观上有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这个行为既包括直接伤害他人身体,也包括利用其他人员进行伤害。
因此你弟弟的行为是故意伤害罪。
但是罪刑的确定可以通过事后被告人的行为来量刑的,如果你们及时救治伤者,给予其足够的经济或者物质补偿,将伤害后果降低到最小,那么是可以从轻甚至免除处罚的,具体要看伤害的程度。

属于故意伤害罪,判几年就不好说了,如果你弟弟能给点民事赔偿,可以从轻发落的。

肯定算呀,不过请个好律师 让法官多考虑从轻情节,应该可以从轻的 看看私了算了 应该也是可以的 如果伤的不严重

算,因为你弟弟不算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的条件就是要求你必须在当场进行,而你弟弟是打不过又跑回家去拿刀打架的,中间有一端时间间隔,不算正当防卫的.
鉴于你弟弟的年龄和伤害人数很多,是属于法定的加重处罚的情节的.要检察院对你弟弟进行公诉的.别怕,只要你去争取立功和自首是可以减轻你弟弟的刑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