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吗(急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1:58:10
我与单位于2006年7月签订5年劳动合同,关于违约部分摘录如下:

9.8 除非另有约定,若员工不能或不愿继续受聘于公司,员工应可以提出解除本合同,但必须提前三十(30)天书面通知公司。若员工未提前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即离开公司,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9.9 公司违反或解除本合同,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和/或赔偿金。
9.10 员工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每提前一(1)年应向公司支付相当于本人一(1)月工资的违约金,但违约金至多不超过六(6)个月本人工资,如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还应依法给与赔偿。

请问:
a) 这是说就算我现在辞职,只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公司就不算违约、不用交违约金吗?(还有个实际情况是,前几天有和我一样情况的同事辞职,被索要了违约金)
b) 我明年一月份新劳动法实施以后辞职和现在辞职在违约金方面有区别吗?
我的同事都提前书面通知了公司,看来都花了冤枉钱啊!
他们的钱还可以通过仲裁什么的要回来吗?

公司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你只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解除劳动合同。本人无需说明任何法定事由。 超过三十日,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办理。
新劳动法在这方面的规定没有变化。

不要违约金的,没区别。

a.按照劳动合同,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公司就不算违约,不用交违约金
b.因为你签订合同在新劳动法实施以前,按照法律“从旧兼从轻”原则,新旧劳动法中什么规定对你有利按什么规定。

到底该相信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