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支付违约金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04:59:32
我07年8月与公司签订的3年劳动合同,我明年元下旬要结婚.老板只给我8天婚假.因为我现在是在外面打工,要回家结婚,这点时间根本就不够.前两天我跟老板说了,他说如果我要是请很长的假或是说春节回去元宵才能的话,他就得考虑换人.我现在在公司做的是行政主管,也挺烦人的,他既然这样说我也想到了辞职.但当时合同上有写违约金5000元.我知道如果我先提出辞职的话可能要支付违约金,但如果我就跟他说8天的婚假不够,我要请1个月的假,如果他不批,辞退我这样我就不要付违约金了吧?

虽然劳动法没有明确限制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但是我们认为对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不能约定违约金的。因为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这个权利是法律赋予的,只要在解除之时履行必须的程序就可以了。如果允许对此约定违约金,是变相限制法律赋予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违法的。所以,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都是将这种情形排除在可以约定违约金的事由之外的。而且,各地的劳动合同条例一般都限制对这种情形约定违约金。所以,我们认为这样的违约约定是无效的。

浙江东辰律师事务所胡律师

如果你是被辞退的
那么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还有
一般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申请
如果批了
应该也不算违约

你提出辞职需要交付违约金。你这种情况我建议你请假,不批的话你就直接回去结婚,然后回来以后他要开除就开除(开除你他要支付你违约金),要么就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过如果他依照二十三条第二款认为你旷工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你就拿不到经济补偿,但是也不需要支付违约金。最低限度你也不用缴纳任何违约金。
总之一句话,无论如何,不要辞职!等他炒你。
如果他不发工资给你,你可以不说话,然后等没发工资的第二个月去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除劳动合同,他补发工资+赔钱给你。

依据: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使用提示:
甲方应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应将各项规章制度告知乙方或者进行公示。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