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税法里说的 正常损失和非正常损失,未用于正常生产的,要进行进项税转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2 08:49:09
请问:税法里说的 正常损失和非正常损失,未用于正常生产的,要进行进项税转出。。我很疑惑,要转出进项税的话,反正钱也花了,直接不计损失不就好了。
行外新手,有重大漏洞请见谅。
我的意思是,反正也损失了,,,充点进项税不是还可以挽回点损失吗。。。。是不是,直接计损失,比充进项税得的好处还要多呢?

那是不可以的
因为增值税应纳税额是当期削项减当期进项
而可以低抠的进项税额是可以产生销项的那部分,是非常损失就不能产生销项了,所以这部分进项税额是不可低抠的,如果已经低抠了就必须转出
如果还未低扣,才可以不进项税额转出
这个问题我在学校时也理解不了,现在实践了才知道

1.购物入库时还未确定此物会不会非正常损失。
2.税务局不会同意。

这里转出进项税的意思是,不允许抵扣销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