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鹰大米为什么入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22:16:47
在网上看到黑鹰基地的大米入狱前的告白,他是为什么入狱啊?谁知道吗?

很早的事情了!希望以下资料可以为楼主解惑:
2009年12月31日,湖北麻城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李强、张磊批准逮捕。这是麻城市检察院继去年5月13 日以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一起由公安部、湖北省检察院督办的重大网络犯罪嫌疑人韩剑锋(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高峰(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予以批准逮捕后批捕的又一起重大网络犯罪案件。
  2006年3月,犯罪嫌疑人李强(男,1980年3月15日出生,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从事个体网络职业)与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张磊(男,1981年9月2日出生,河南郑州市人,个人网络职业)通过网上认识后,于2006年年初联合成立了黑鹰科技有限公司,李强任公司董事长兼法人,张磊任公司总经理,二人通过成立公司发展会员,以向会员提供“黑客”软件技术收取会费,获取非法利益。经侦查机关查明:二人自2007年至2009年10 月,犯罪嫌疑人李强、张磊伙同王某(公司财务主管)利用黑鹰科技公司“黑鹰安全网”提供“灰鸽子”、“小耗子下载者”等非法入侵、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软件供人下载使用,按照年收取200至996元不等数目的会费发展会员,共计发展会员10000余人,获取非法利益数百万元,致使会员高峰、韩剑锋等人为了敲诈他人钱财,铤而走险,于2007年10月6日利用下载的上述工具攻击麻城市黄金桥开发区一网吧,造成黄金桥开发区40余家固定IP网络中断达 60余小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和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麻城市公安局在侦查犯罪嫌疑人韩剑锋、高峰涉嫌网络犯罪案件中,一举破获黑鹰科技公司董事长李强、总经理张磊涉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罪系列案。此案经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播出,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为了严厉惩治新型网络犯罪,麻城市检察院在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李强、张磊提请批捕的当天,即以涉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二犯罪嫌疑人予以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