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协议书上海市人才市场还能办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8:12:37
我是07年元月从中南大学毕业的文科研究生,上半年找了个工作但是没有签协议书,最近又换了家公司,这家公司可以和我签协议书,签协议的时间是9月份(公司同意协议书上需要填写的时间可以提前,比如可以填3月份,现在具体时间我还没有填写,不知道咱们填好一点),这样的协议书上海市人才市场还会受理吗?我的户口还能转过来吗?请办理过有经验的高人帮我指点一下,万分感谢。我高分悬赏。

毕业生就业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不一定是六个月,只要你还没有正式就业,既你的劳动合同还未签署并在劳动部门备案,这个协议就一直有效。直到你毕业当年的年底(12月31日)前,你都可以享受毕业生就业的优惠政策。之后就划入城镇事业人员了,没有优惠政策。

就是说你已经签了协议,但是单位还没有和你签劳动合同咯。你签的就业协议还有备案联的吧。如果只是双方盖章但没有到高校就业主管部门备案的话,那么你的权益是无法保证的,同时毕业后协议就不具备法律依据了。毕业时派遣证也是从学校发到人才市场,仍然算未就业毕业生。

我当年就是这样的。用人单位原来说好一毕业就签劳动合同,结果一直没有。同时协议也签了却一直不给我备案,等于是无效协议。这样它就可以逃避帮我交社保基金的责任,也不受最低工资限制。我就利用了这个协议无效,在毕业后就跳槽了。结果在十月份找到了新工作,虽然之前已经签过,但仍然可以用那份协议去重新填写、备案、转档案、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