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求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1:59:00
刚买的电动车不到20天,今早上班路上突然无法供电,导致上班迟到,虽然已经修理完毕,但我被公司扣除了全勤奖100元,迟到罚金20元,我要对方赔偿,其售后人员说没这个规定,也不可能退货!
请问哪位仁兄知道消费者权益法对此如何处理?能退货吗?什么情况下可以退货?
要求赔偿是否合理?有什么具体的法律依据?
电动车是他们售后给修好的,他们自己就是证明,不然不会免费给修啊!但我的误工费怎么办?有什么依据?他们说根本不让退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六章第三十五条规定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你的误工费可以向销售商进行索赔
这要的话需要你去鉴定,鉴定电池无法供电不是你使用错误造成的而是产品的缺陷造成的。

你如果有时间和经历的话,可以去打官司,稳赢

赔偿不合理啊

你找修你的电动车的师傅,请他出一证据,证明无法供电是电动车缺陷造成的,不是你使用错误造成的,可向销售者要求赔偿或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