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过期无法认证账务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0:45:43
我司2月份预付货款,现在收到对方增值税发票是3月份开具的,已过期无法认证,请问做做账应如何做?

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90天认证期还未认证的话,原则上开票方不得予以换票处理。从2007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企业开具负数发票均应到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取得税务机关开具的准予开具负数发票通知书,方可开具负数发票,否则随意开具负数发票将予以补税并处罚。所以说,如果超期,能够换票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如果无法换票的话,无法退回的滞留票,采购方应当按票面价税合计金额,全额作为库存商品入账。

这种情况是可以要求对方重开发票的。
如果对方不给重开的话,只能是将进项税额计入成本了。

把票退回开票单位重开.
如果不重开发票,你就不能抵税,你就要多缴税.

1、将发票的总金额视作材料全部入库,材料单价增大。
2、让对方承担税金(要确定3月份开具发票后,发票在对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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