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工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2:50:11
公司有三位员工离职,其中一位离职侵占公司产品,并破坏公司有关线路造成公司财产损失;另一员工没有进行合法交接即离职;还有一员工没有签定合同但伪造合同,要求公司支付工资。请问:
1.员工离职时侵占公司财物,公司能否扣留工资?
2.员工只是和新招进来的员工进行交接,而新员工第二天就不上班了,没有监督人员,没有经过公司同意,就离职,公司能否要求不发工资?
3.员工与公司协商好试用期三个月,第一个月有工资,第二、三个月的工资等员工达成合作协议后才予以发放,则公司能否不予发放工资?
4.上述情况,劳动行政机关给予处罚后公司仍不发放工资,是否要给予赔偿金?

一、员工离职时侵占公司财物,公司应收集好证据,向公安部门报案,工资可以推迟发放,最终根据公安司法部门的裁决进行发放,可在工资中收回员工应该承担部分金额。
二、公司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带裁决后进行发放。
三、根据双方的约定,但必须眉宇人按时发放生活保障金。否则,是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