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抵押权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3:18:44
想购买二手房,但未通过中介。拿到房主的房产证,有2点疑问:1、房子的建设时间没有,我觉得比较奇怪,不是一般房屋的建成时间会标出可以算出房龄的吗?他的房产证只有领证的日期;
2、他的房产证在他项权利里填了2次抵押权期限,一次在05年8月注销了,第二次直到2010年8月有效。这个说明他已经把房屋作为抵押吗?这样的话,我想现在买他的房,是不是不能交易呢?
由于我已经跟他签署了合同才发现这个问题,而且已经给了他订金,所以比较急,也不太懂这方面的问题,百度看来很多也觉得混乱,还请各位帮忙具体解释一下,谢谢!
他的房产证现在在我这里。其中他项权利有“权利价值”一栏,填的是十万元,这个说明什么呢?是不是我先付他10万元,就可以让他去注销抵押权,然后可以拿该房买卖呢?急!

第二次到2010年8月说明他的房子在银行已经抵押了,你想买他的房子他需要拿你的首付去补他在银行欠的钱,也就是给这个房子解押才可以卖给你 不然的话这个房子是不能交易的,你应该提前问这个问题的 合同里面都有什么内容可以详细的说些吗?看能不能弥补

如果是中介,他们会收了你的定金后拿卖方的房产证去房管局查档,看看有没有抵押或被查封的事宜,证明房子没问题才进行过户,如果房子现在欠贷款,那要先撤消抵押,卖方撤不了的话,有的需要买方拿首付款去撤抵,但是没有第三方也许撤抵后卖方可能不协助你过户,那样的话问题就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