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对违约金的数额不断调整,数额越来越大,该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9 04:30:23
违约后要缴纳12个月的工资,这个工资标准怎样确定?

在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生效之前用人单位这样做是不违反法律规定的。
但是我们说劳动合同应当协商确定,如果未经劳动者的同意是不能随意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的,单方调整违约金并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效力。但是如果单位变相强迫你们在变更的劳动合同上签字,那么他从形式上来看是合法的。
对于这种势力不均等的用工关系,我们唯一能给的建议就是拖延到2008年1月1日再跟用人单位谈这些东西。

浙江东辰律师事务所01号咨询员

企业向个人收取的违约金,最多不得超过辞职前12个月工资总和,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罚款,否则不受法律支持。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取消了企业向个人收取违约金的约定。
08年以后,只要交份辞职报告,一个月后就可以走。企业如果扣押档案、社保关系等,就告他,一切损失由他赔。
签订了保密协议并收取了保密费的除外。

1 不要违约!
2 如果一定要违约,可以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