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关于员工辞退中的一些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3:51:33
我有一名员工!正在合同期内!~
准备调配他去另外的岗位工作!(给员工调配岗位是否也受劳动法律限制?)
但是,她现在不服从调配!但是原岗位又不胜任!(但无原则问题)
在她拒绝调配工作的前提下!~我是否可以因为不服从公司管理为由对其辞退?有无麻烦?
她现在就是“赖”在原有岗位上不愿意走!也不愿意主动辞职!逼公司辞退她啊!这个该怎么处理比较妥善?不会有后续的麻烦!~
可是不在试用期啊!~派去接她工作的新同事也被其当众辱骂!~
总之现在就像一个泼妇一样。。。。。赖皮了。。。
哪位可以提供切实的相关的法律?
不服从调配就不算违反劳动政策吗?要给补偿金有没什么标准啊?

先写个公告,说由于她不适合在某岗位上工作,经研究调动岗位。给员工调配岗位施公司的应有权利,但调配岗位最好是不要低于原先的工资的岗位。

给她调整岗位后她人不能胜任的可以提前30天通知她解除劳动合同。

也可以根据规章制度说她不听从调配,工作无法展开,使公司利益受到了损失,严重违反了规章制度予以留用察看一年处分只给她生活费。至于举证嘛,需要公司举。根据是82年奖惩规定。

他要是继续赖着不走,那干脆付给她补偿金开除!!

在试用期的,证明不适合现在岗位,有不同意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岗位,何以解除合同

一是首先你要举证,根据你公司的内部岗位管理制度,例举出该员工不能胜任此岗位工作的证据.然后才可以重新给该员工调配岗位.给员工调配岗位必须要协商一致.如果证据充足,该员工拒绝调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是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不能胜任本岗位,应该再给她一次机会,调配到另外岗位,这是合情合法的.如果调换岗位后还不能胜任,可以依法与该员工解决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本人建议:目前在我国劳动者属弱势群体,本着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适当照顾一下,因为大家都是打工者,多多沟通了解情况,总可以找到适当的处理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