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法》下,如何筹划降低用工成本?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0:36:40
企业已经不堪重负,压的喘不过气来。

1、2007年底前该辞退的员工要辞退,
2、该补发的工资要补发。
3、能外包的工作就外包,如小公司的财务工作,本单位聘请会计费用就很高,也不能随便辞退,而用会计公司记账,一是费用低,二是不合适就可以换个会计公司或换个会计。
4、如保洁、保安等职位尽量外包出去。

要么有产品结构上的开拓,要么有管理模式的创新,想降低用工成本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如果能开诚布公的和员工取得沟通或者是条路子。政策上不利于中小企业的发展的局面目前是没有人来改变的,特别是没有创新能力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