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继承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13:13:53
我们家以前的老房子是我妈的爷爷传下来的,太爷有我老爷和我姑姥姥两个孩子,后来我太爷爷我姥姥老爷相继去世。妈妈家是兄弟姐妹4个,大舅,大姨和小舅,按理说房子是应该他们四个平分,但是由于某些原因,他们让我妈妈先住着老房子并看着,而且大舅和大姨都有自己的房子。后来因为时间的原因,房子比较的破旧,我妈妈就和他们商量说把老房子翻新,去找大舅时他不在,舅妈就说不要房子了,让我们自己看着办,大姨的态度也不是很明确,就很冷的说谁住谁盖去。我们家盖好了房子总共花去6万多,钱全是我们自己掏的,但是又不久,拆迁办的说要把我们家那一片都拆除,给我们分房子,于是我们就分到了2套面积比较小的房子,我们说一套自己住,一套给我小舅,因为他没有工组也还没有结婚。还有就是我们以前的房子折算下来还要交4万块钱才能拥有那两套房子,那时也没有多想就和拆迁办签了合同。没过多久,我们忽然接到一个电话,说是我舅妈请的律师打来得,说他们要平分房子,我舅妈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东西,而且他们还颠倒是非黑白说我们想独吞,现在搞得我们家乱起八糟。盖房子之前和他们商量也只是一个口头上的协议,所以也不知道怎么办了,再说我舅妈请律师的事情也不知道我大舅知不知道因为他常年在外。现在我想请教一下这件事情到底应该怎么处理,按照法律应该怎么做,假如说要给他们赔钱的话,是按照盖房钱还是盖房后的价钱算,谢谢。

他们可以要求平分的只能是你姥姥老爷留下来的财产。
就是说你们后来添附的东西是不参与分配的。
但是你们要注意保留一些证据,比如你们添附的财产的价值的证明,
拆迁的补偿合同,旧房子的相关证明等。
建议咨询下律师吧。

共有房屋的处理是要按共有人的共同意思办理
当时你们家已经征求的其他共有人的意思,可以说他们不置可否,这样你们家翻新改造房屋,属于添附。按照现在的情况,你们应享有更多的 产权。他们想平分是不可能
你们应按照你们的付出,多分,即使打官司,你们没什么好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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