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弟弟构成故意伤害罪吗?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3:30:07
前段时间,我弟弟和朋友聚会,他朋友和别人发生口角,既而动起手来,我弟弟便过去拉架.这时和他朋友打架的人,便过来打我弟弟,我弟弟出于本能的推了那人一下,使那人摔倒,造成前臂骨折.派出所鉴定为轻伤害.请问,我弟弟构成故意伤害罪吗?如果构成的话,需要承担什么样的刑事责任?要赔偿多少钱?
是派出所到医院鉴定为轻伤害

你弟弟年龄多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16周岁以上才构成故意伤害罪(轻伤)。另外,鉴定应该是市级公安机关出具的鉴定报告,收到鉴定报告3日内可以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
如果最终构成轻伤,即使最坏打算构成故意伤害罪,按照你说的,也是缓刑,不会进监狱的;赔偿以受害人医药费+误工费+其他

仅供参考

你弟弟属于正当防卫,不许要承担刑事责任,正当防卫只有过当的时候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而且鉴定机构有专门的医院,好像不是派出所,而且你们还可以要求重新的进行鉴定。
如果你的弟弟不满16岁的话,只有对方在重伤以上你们才需要负责任(前提是你们防卫有过当,如果你们没有过当的,不存在这个问题)。如果到了16岁未满18随的话,只要你正当防卫不过当的话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你们没有任何责任。即使是过当的,对于未成年的也有可能不判刑,最多是缓刑处理。如果你弟弟被认定防卫过当才需要给医药费,如果是正当防卫的失不需要支付医药费等赔偿费用的。
针对你的这个案例,我认为你们属于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你们可以参考一下刑法的第17、20条看一下。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