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应该怎么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20:16:19
二审已判,钱理赔完了;可是法院的诉讼费是我方先行垫支付的,法院判双方各付一半诉讼费,去法院退费时,工作人员说要等对方来交钱时我的钱才能退出来,我方已经联系了多次,对方没有意思想交这钱,那我应该怎么办呢?这事应该是法院去办还是我去办理呢?如是我办理应该怎么办理呢?急!!!!!
有去问过法官了,法官不管这事,院长知道这事,可就是没人理呀,申请司法赔偿应该怎么做呀.

第四章 诉讼费用的交纳和退还

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法院的做法是错误的。因为对方的诉讼费的催收是法院的职责,而不是你的。根据《诉讼收费办法》,法院应当把多收的诉讼费退给你。如果该法院不退,你可以向该院的院长反映,还不行,直接到上级法院投诉。还不行。建议你申请司法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