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的好几个问题 请教各位咯 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4:38:59
1,如劳动者没有给用人单位带来严重损失,在合同里可以写明如违反合同,要求劳动者赔偿吗?一般情况违反 .
2,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导致扣款,如用人单位扣取超过百分之二十劳动者当月的工资,但实发工资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是否违反劳动法?
3,如劳动工资是属计件工资,那么在当月劳动者所计件工资达不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是否应该补足这个差额给劳动者?

1.可以写明;
2.所扣除的不能超过工资的20%,但是若扣除后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3.计件工资包括三项,其中一项是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个人工资。还有就是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方法支付。但是我想如果连最低工资都达不到的话,应该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