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检查的时候他要出示工作证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3:50:39
作为公民,我们会碰到执法机构例行检查,比如在公路上交警检查驾驶证,这个时候,他们要出示他们的工作证吗?谢谢各位的回答!

是需要的,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第四条 人民警察证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身份和依法执行职务的凭证和标志。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依法执行职务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主动出示并表明人民警察身份。
  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条 (公安机关)在调查取证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表明执法身份。
  第六十八条 对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

法律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 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
可见,出示证件是必须的程序,因此在你遇到有人检查或者盘问的话,你有权要求其出示工作证件,如果不出示,你有权利拒绝配合检查。如果对方硬来,事后可以提起行政诉讼,造成损害的,要求国家赔偿。

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

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

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是的,我国法律有规定,国家公务执行人员在依法执行公务的时候应当出示相应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