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帮忙解决物权案例分析题,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05:17:50
王先生从某房地产开发商处买了一套房子,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子交付并付了房款,后来由于房子涨价,开发商又把房屋卖给了张先生,并办理了房屋登记手续.问1、这套房子到底归谁所有?为什么?2、权利受侵害一方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房屋一类的不动产必须经过登记才能取得物权,王先生与开发商签了合同,只是取得债权,而开发商与张先生签了合同又办理了房屋登记手续,所以张先生才能取得这套房子的物权。王先生只能主张开发商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