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辞职问题,劳动法达人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4:43:43
先说一下我的情况:
我是上海的,去年7月大学毕业。毕业后就找到一份工作,当时和公司只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为2006.8.1 -- 2007.8.1。
今年的8月我没有和公司续签合同,但仍然在公司工作,享受公司的所有福利待遇。
现在我找到了一份更好的工作,想要马上离开公司。但是新公司要我报到时带上劳动手册和前一家公司的退工单。而前一家公司的人事不肯给我,说我要再呆一个月才能走人,因为根据合同是要提前一个辞职的,但是我和他们并没有合同。
请问碰上这样的情况我应该怎么做才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拿到劳动手册和退工单。
如果我书面提交辞职申请,应该如何保留辞职证据,以免单位到时候赖账?

如果原公司不肯给,你还真不好办
分析如下:
你的优势:
1、合同未签定,应可协议解除
2、如果申请仲裁或监察申诉诉,会支持弱势一方
原公司优势
1、如果你申请仲裁或监察申诉诉将会有两个月的答复期,那样你无法短时间内走人
2、“前一家公司的人事不肯给我,说我要再呆一个月才能走人,因为根据合同是要提前一个辞职的,但是我和他们并没有合同。”他们说的是劳动合同法内容,你想走必须在30日前提出,你虽然没有续签合同,但合同事实存在。所以可参照原合同内容,但(我认为)合同中肯定没有你可随时解除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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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上所述,我认为还是应该协议解除合同为上。
如果硬来,双方都不好办,只有律师挣钱了。

你看呢? 供参考 ^_^

你这是事实劳动关系,延续前面的劳动合同,单位说提前30天提出辞职也在理,只能和公司协商啦.
仲裁赢不了,时间更长.

忍一个月走是最好的选择,这种小事没必要找律师.
虽然没续签合同,但你是照常在那个公司上班并享受福利,所以合同的事实存在,等同于有书面的合同.提出辞职的话,合同中未注明都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不能象你想的那样马上走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