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分析奴隶制时期立法指导思想的发展演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0:18:10

我国奴隶制时期,立法指导经历了由“恭行天命”的神权思想向“明德慎罚”思想转变的过程。

  夏朝、商朝统治者立法指导思想都是神权思想,这种神权思想包括上帝神和祖先神,把一切活动,包括他们运用法律的活动,都说成是上帝和鬼神的力量。这是与当时的历史条件有密切的关系的。夏商时期,刚刚从生产力十分低下的原始氏族社会进入阶级社会,人们对许多自然现象无法解释,由于愚昧无知而产生的对原始图腾和祖先神崇拜的习俗。统治者正是利用人们的无知,把自己的统治说成是“受天命”,从而给他们的统治披上一层宗教迷信的色彩。我们从夏王、商王发布的有法律效力的命、诰、誓中,可以看到通篇都是神权的影子:

  夏后启准备讨伐有扈氏时,曾在“甘”发布战争动员令《甘誓》:“王曰:嗟!六事之人,予誓告汝: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惟恭行天命。”

  《尚书•汤誓》曾记载商汤说:“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尔尚辅导予一人,致天之罚。”

  《盘庚上》:“先王有服,恪谨天命。”

  《盘庚中》:“致有爽德,自上其罚汝,汝罔能迪。”

  到了周朝,统治者感到光靠神权已不能维持其统治,看到所谓“恭行天罚”,一味镇压也是行不通的。因此,周统治者提出了“德”的观念,说商朝之所以灭亡,是由于“失德”;周朝之所以灭商,是因为“有德”,所以只有“敬德”,才能“祈求永命”。后人把这种思想归纳为“以德配天”和“以德保民”。西周统治者正是从这一思想出发,在刑事立法方面提出“明德慎罚”的指导思想。

  所谓“明德”,就是尚德,提倡德政,对犯罪者施以宽缓的政策;所谓“慎罚”,就是对刑罚的适用,采取审慎的政策。西周统治者这一立法指导思想,是对夏商朝教训的总结,因而在这一思想指导下的立法活动与司法实践,对巩固当时的周政权和发展社会经济,都曾起着积极的作用。

  随着立法指导思想的变化,在立法和司法上也有了相应的变化。如周朝在立法上,制定了几条对后世有影响的定罪量刑原则:

  1、耄悼之年有罪不加刑。就是根据犯罪主体的行为能力,有区别的加以定罪量刑,对维护西周奴隶主阶级专政,是起着积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