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工资该如何结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02:01:33
我在东莞的一个厂工作,一个月的试用期,工资为1400底薪,面试时公司说一个月后必须签约,合同期为一年。如果我不签坚持要走则只发60%的工资。当时公司说试用期后太概有2000左右,于是我就没考虑那个问题。但试用期后只给我1500,于说我拒不签,坚持要走,但厂里只给我60%的工资,你说这是合理吗?他们的说法有用吗?有违劳动法吗?我能否讨回那40%的薪金

有合同吗?没有的话就很难找到证据证明他承诺2000的工资,而且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他承诺2000的工资,那么试用期工资应该不低于2000的80%,就是1600.
如果没有书面证据,而且你是一个人的话,很难告赢.当然你也可以去当地劳动部门投诉,可能会协调解决此事.
但是无论如何,扣你40%工资肯定不正确的,你只要没签合同,而且能证明你试用工资是1400,那么找劳动部门一般可以拿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