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辞职厂方不让马上辞,且推到下个月说有人来代替才让走,请咨询下厂方这样做是否侵权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1:40:11
我们厂员工辞职很难辞,员工提出辞职,厂方以不能找到合适的人代替为由,同意辞,但变相推辞员工辞职时间少则半月,多则几月,想咨询下懂法的高手们,厂方这样做是否合法?有没有触犯什么法律?是否侵权?谢谢!
但是并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你只要提前30日通知厂方你的辞职意向即可,若他们拖延就触犯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合法。
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辞职要提前一个月提出来。你提出后,厂房只能把你留住最多1个月,再长就是厂房违反了劳动法了。

你以为旅馆啊,你要辞职当然要提前一个也说了。合同就是这样的吧。
有的2个月。
等待吧。到时候你自然走了。

先书面提出离职,然后一个月后你就自由了,法律这样规定的

当然,除非你的劳动合同里有特殊规定

根据你和厂房签定的合同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