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第二套房屋贷款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1:29:34
有关第二套房屋贷款问题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这种情况:***,未婚,是家中经济支柱,一个人在北京贷款买了小户型房子,但父母在农村老家,年岁已大,没有经济来源,***考虑父母的晚年,要把他们接到北京来住,好尽孝心。但房子太小又没太多钱,只好要再贷款买一套给父母住。

但是,最近出台新政策,第二套房屋贷款提高首付比例及利息,目的为了防止炒房等现象,可是,很多老百姓是无辜的。
刚刚,又出台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其中第一条说:一、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那么,这个“家庭”,包不包括父母,或者没有其他依靠的爷爷奶奶,或者未成年的弟弟妹妹,或者有疾病,残疾的需要一生照顾哥哥姐姐。辞典了家庭是怎么定义的呢?倘若只是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我想,未免叫人觉得社会亲情的缺少。
朋友们,说说你们的看法。

补充通知中有:对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果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那么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以对照第一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应当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当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统计部门公布上年度数据为准。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贷执行。

另外提到的家庭,我认为也有了界定:就是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如果你是成年人,那么你和你的父母应该就不算是其所界定的一个“家庭”吧!因为如果那样的话,像我们的上一代还有许多兄弟姐妹的,那不就得买四合院才够住?跟现在政府所昌导的小面积住房成矛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