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终止赔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6:33:52
虽然在网上看到许多种答案,但还是结合自己的情况咨询一下专家们吧:
我跟公司合同是一年一签,到08年4月1日合同就结束了,我想咨询一下,如果到合同终止了我不再跟公司续签,公司应该有补偿金给我吗?如果有补偿金是按基本工资呢还是按照全额工资?我在这个公司工作整5年了。
P.S. 我不要长篇大论,最好是专门能给出实质性的解答,谢谢了

如果是你个人提倡不再续签,应在合同到期前10天向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并且不会有补偿金。也不会享受失业保险,因为是你个人放弃了劳动的权利。
若是公司提出解约,就会有补偿金和失业保险,补偿金的计算是解约前的12个月的工资的平均值。(工资存折上,前12个月的平均数)

如果到合同终止了你不再跟公司续签,公司应该有补偿金给你的,只是按新法实施后因不满六个月,只能得半个月的工资。补偿金的计算是解约前的12个月的工资的平均值。

有补偿。
按全额工资。
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按自2008年1月1日后的工作年限,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