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劳动法的一些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1:13:51
1。我在该单位工作四年了是一名管理人员是合同到2008年1月31号到期 我们单位每年涨工资的是每年只给涨40-60元之间,我想与单位商谈提高工资的待遇问题。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我不同意续签单位给我补偿吗?
2.单位要求我们管理以上的人员都签一份自愿加班的协议 ,我们是在不情愿的情况下签署的。所以我们管理层在节假日和加班的时候都没有补偿。这样的情况我应该怎么处理 在新的劳动法中怎么定性这个事情的。
3.我们单位一直都是给我们上班的时间是做六休一,每天的工作时间都是操过了8个小时。但是再去年申请了一个什么特殊行业的什么加班的那个文件所以就很理直气壮的要求我们加班。这样的事情劳动法是怎么规定的。我不跟单位签约之后会有补偿吗?
4.我得工作单位的上一级主管经常以侮辱的语言对我们进行人身攻击,并且该人事是(台)级人事 所以我能不能根据新的劳动法对这个合同进行要求呢!

回1:双方不能达成协议,那就是没签成合同,那也就不在旅行合同上的条款,单位不给予你任何补偿,你业可以考虑在这里干还是辞职的问题,现在新劳动法都是对员工有利的,你也可以在其他方面找回补偿(工作时间),你也可以 根据劳动法看看续签的合同是否合理合法。2/加班可以自愿,也可以不加,单位要求你们签自愿加班协议那是违法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强制劳动者加班,更不可以以恐吓威胁得手段逼劳动者签不合理条款,更何况加班是有补偿的。你可以拿那份不合理条约去劳动局讨要说法。例外我交你个办法,不管是签什么,只要你认为条款中对你有不合理的地方那就是不合理,在你无奈之下你可以向劳动部门要说法,劳动部门一定会管。3/新劳动法中有规定特殊工种的资薪待遇方面,还有工作环境。安全。他是以什么条款理直气壮,那你就以什么条款对付他,特殊工种加班是给双倍工资的,而且工作环境对你们有造成伤害的,都可以找相关部门来调查,并要求单位对工作环境进行改进,和从事劳动的员工们给予福利补偿和加薪水等。4/新劳动法有规定,用人单位以言行或是暴力等手段对 劳动者的身心造成伤害的,对劳动者应有一定的补偿,并给予说法,你有一个 误区,劳动法不管你是什么人,只要你犯法那就应该得到惩罚,我交你一个办法,你可以用录音机把他的言行给录下来,当作证据。要学会保护自己的权益,例外,他对你们有言语上的侮辱,除了在劳动法中有规定外法律也有规定,他这是犯法是要拘留罚款的。补3/强制加班,在新劳动法中规定,第一条明确规定,那是限制你人身自由。。也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