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是否构成犯罪? 急求解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8:41:44
李某十四岁,出门游逛,见路边停着一辆吉普车,即设法打开车门,将车开走。行驶途中,因操作生疏,将在车站候车的3 人挂倒,二死一伤。李某不停车,反而加大油门逃走。

无罪.

有罪,等18岁以后执行行事责任,现在由父母负责经济责任

年满14周岁,开车不小心致2死一伤,后果严重,应当负刑事责任。

假设李某是个成年人,则
1)逃逸时未进一步对死伤者造成伤害,则为交通肇事罪。
2)逃逸时进一步对死伤者造成伤害,则为故意伤害罪,若致死,则为故意伤害(致死)罪或故意杀人罪。

现行刑法规定:14周岁以下的人属于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14到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16周岁以上的人,犯所有刑法上规定的罪行都要负刑事责任。

所以,情况1),李某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情况2),李某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可能减轻、免于刑事处罚。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可能有遗漏,听其他同学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