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法》对这种情况有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4:12:13
本人所在北京公司有正式员工六名,包括我,另有六名黑户,报税的工资数是实际工资的一半。如果在新《法》生效后,辞职或者被辞退,是否可以得到实际工资的补偿金。具体怎么算法?是按现在的工资数补偿,还是按在职年数当中的工资数补偿?
另外,如果他不给怎么办?或者给拖泥带水的给怎么解决?
请大家支招啊,很快就到日子了,终于可以跳出这个火坑了。
上面所说的是新《劳动合同法》生效快到期了。

要回答你的问题,有几点不明白:
1.6名正式员工是否签合同了,合同中对辞职或辞退的情况有没说明?
2.很快到日子了,是指到合同期满吗?

新劳动合同法是只对2008年1月1日以后所签定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你说的情况应该查旧劳动合同法.
旧劳动法与新劳动法最主要的差别就是有了个无固定期限和限制劳动合同的签署时间段.其余基本是一样的.

如果你们签的合同里有补偿那个说法的话,当然就有补偿,如果没签就是二种情况了:1,自己辞职,应该是没有补偿;2,被辞但是合同未到期,依据旧的劳动法就有至少一个月工资,和年资的补偿;3.被辞合同已经到期,估计有补偿的可能性不大;以上3种情况都不影响年终奖,如果不给年终奖你们完全可以去劳动局告他!(但是,也得看 你们呆的是什么企业了,如果是外资就对你们有利,如果是其他的,就看老板跟劳动局的怎么处了)!

就知道这么多,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