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法下单位解除合同的赔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20:54:48
单位是外资企业,和单位签订2年合同,到08/1/31合同执行满1年,公司要和我解除合同,按新法律我可以得到1个月工资的赔偿,问问:后面没有执行的1年合同我要求继续履行可否?如果不行我能否就这没有履行的1年合同得到另外的补偿?比如讲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针对后面这1年的合同赔偿我12个月的工资?
公司会按合法手续(提前30天)通知我的。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要具备法定理由,不能说看你不顺眼,就解雇;

无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其他的要求不尽合理.

按原来合同约定的办理。如果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话,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单位只是提前30天通知是没有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