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合同法试用期已经履行的执行方式解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08:58:19
按照新的劳动法,合同期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能超过1个月,如果我是06年12月签订的合同,合同1年,试用期3个月,那么这个怎么算,是不是从07年1月开始还是按1个月的标准执行,还是说仍按3个月算

《劳动合同法》是于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在没有施行之前还是试用劳动法的规定。
但是就算是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如果现在12月你签了合同,合同就是2007年生效的,1年的试用期是60天,如果约定3个月试用期是违法的。
总之,你应该适用60天的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