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能有补偿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2:08:24
我在一港资企业工作了8年,从未签过劳动合同,现由於新法实行,我需与公司签劳动合同,请问,如签一年合同期,一年后,届时合同期满,公司不再与我续约,我是否可得到赔偿金???如有,应如何计算???
有劳法律高手回复.
谢谢

只要你有证据证明你在企业工作了8年,比如社会保险,工资单、考勤、工作证等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那么一年后公司不再续约的,就要按照连续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新法规定合同期满终止也要补偿,旧的规定是合同期满终止没有补偿的。

1、你如果现在签,1年后公司与你终止,按《劳动法》规定没有赔偿,按《劳动合同法》赔偿应有赔偿。具体按那个法裁决,现在谁也说不好。
2、你如果拖到08年1月1日以后签,肯定是按劳动合同法执行。如果公司不让你拖,提出解除,他也必须赔偿你。赔偿标准是每一年本企业工龄赔偿1个月的工资,余数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还要补上社保。(补偿的月工资,应该是辞退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企业平均工资的按企业平均工资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