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强制单方解除合同,如何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1:57:12
末经本人同意,公司强制性解除合同,无任何经济赔偿,如何维权?

如果你有以下情形,公司可以解除合同,无需赔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有以下情形,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 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外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其它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以及赔偿金。

你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可以网上看下劳动法,看是选择去仲裁还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