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务侵占罪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4:11:09
本人朋友与2007年9月21日在苏州工业园区被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刑事拘留,金额在3万元。但在10月13日已取保候审人已经出来了并且赃款已全额退还。现在园区检查院下传票说要开庭。如果开庭的话会不会有什么大问题大概会判什么罪?现在需要请律师吗?到案子结束大概需要多少费用?

各种经济犯罪,包括职务侵占罪都有它的追诉标准。在南京职务侵占罪的追诉标准就是3万元人民币。大概苏州也是这样。你的这个朋友被取保候审,从根本性质来讲和被刑事拘留没有区别,只是在人身自由度上差别很大。取保候审也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你的朋友被取保候审之后,办案的公安机关肯定以直诉的方式将你的朋友诉到了检察院。既然检察院通知要开庭,说明他们已经受理并启动了诉讼程序。开庭的话如果公安机关直诉的时候没有更改罪名,应当还是职务侵占罪。但是你的朋友属于刚刚达到追诉标准,且赃款已经全部退还,就算是判刑也会非常轻,找人可以判缓刑。这个时候需要请律师进行辩护了。大概需要多少费用我就不清楚了,有经济犯罪的问题可以问我,我就是搞这个东西的。嘿嘿。

职务侵占罪:处 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现在不了解具体案情,所以不好定论。要根据情况作无罪、罪轻等辩护。
我是济南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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