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个关于职务侵占罪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01:28:55
一个会计甲(非国家工作人员)黑了单位17万,回到家乡找到以前的好朋友乙、丙,三人一起玩!乙丙晓得甲的钱来路不明!乙只是跟着吃喝,丙则拿了一万员!请问乙丙有罪吗?

无罪

犯意无联络.....

不构成侵占的共犯......

晕,如果你是乙丙,你认为自己有罪吗?
事实上这是两个过程,一是甲的犯罪过程,而是朋友之间一起玩耍和赠予过程。乙丙只参与了第二个过程当然不构成犯罪。不过丙的一万元会被要求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