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懂的帮帮我吧·关于交通肇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6:20:47
前短时间我借别人的摩托车 在行驶过程中把以个过马路的妇女带倒 左面的面包车又将其撞上·当时把他们妇女带到我们这最大的医院去检查 医生的诊断数上写的 休息一礼拜 他女儿休息一礼拜也没有骨折什么的药也没开,然后我们私了的钱谈不拢 我被拘留8天·2个月后他到法院告我 他竟然拿出来一张10级伤残的法医鉴定·要求我赔偿他5万多,他说拿是他去复查出来的结果~ 请问我该怎么办啊 ?迷茫的我不懂啊~请求帮助!

可以要求对法医鉴定结果复查的。还有这个伤是不是因为那场车祸造成的。如果是的话,那么你是要承担责任的,因为是你先撞的,然后才造成面包车撞伤她。至于赔偿金额可以协商的。

必须应诉,对他提交的鉴定提出异议,该鉴定结果是否与他的行为有因果关系

如果对评残结果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是否同意由法院决定,建议聘请律师办理。

首先,你应当去应诉,在应诉时你可以提出异议:损害事实与您的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也就是不承认他的伤是你造成的。如果对方坚持自己的主张则要担负举证责任,找出证明有因果关系的证明据。

你可以要求重新鉴定,但最好要有具体反驳理由,比如伤残鉴定的伤是否和这次事故有因果关系。

1、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法院定性的基本依据。没有它,法官一般很难认定谁是侵权者?谁的过错大小?
2、看提问者的描述,本案似乎没有交警参与。这容易说不清楚,对原告是不利的,而对被告是有利的。
3、伤残鉴定可以申请重新做,不过要有证据证明:原鉴定结论存在明显的错误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