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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08:25:56
有这样一件事。
两年前,一对情侣相恋了。女方自身一切条件都优于男方,致使女方家里亲戚朋友无一同意。但女方始终信奉一句话,找个爱自己的将来一定会幸福,于是不顾一切反对意见跟家里做了顽强的斗争,最终争取到父母极其不情愿的同意。在此这过程中,女方一直在努力培养对男朋友的感情,想把仅有的一点点喜欢不断深化逐渐转变成爱转变成亲情。于是,他们买了房,男方付了首付,为了房产证上写两个人的名字匆匆地领了结婚证,签购房合同后又与男方一起背负了贷款。但这期间,男方任性地与女方家长一次又一次的发生冲突,一次又一次地让女方伤心失望。于是女方把婚期一拖再拖,给了男朋友弥补过失的时间也给自己充足的时间想清楚这一路走来到底是对是错。女方经过认真考虑后,发现这条路走错了,感情不是时间越长就越深,不能唤醒自己的爱去发自内心的关怀他,这样的婚姻对她对自己都是错误的都只能是一种折磨。于是提出了分手,也就意味着离婚。
各位法律界人士,这种情况房子如果归他该如何办手续,归女方又该怎么办?要过户吗?还有贷款的事,属于违约吗?

从情况看你们领了结婚证已经是法律上的夫妻关系,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婚礼的举行与否不影响夫妻关系的成立。如果归男方他应该补偿合法财产一半的金额给你,归女方的话也应该付一半的金额给男方,首付的钱应该是男方的,肯定要过户 , 我国实行的是不动产登记过户制度,关于贷款的事房子归谁贷款转到谁的名下。但必须到银行重新办理转贷手续。

房子按比例进行价值分割,首付部分归男方,其余两方对分,得房子一方给对方补偿。房子归谁谁还剩余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