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赔付 新旧劳动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01:16:15
我想请问,公司因为新劳动法的出台,要我们签字同意撤销了原合同,并于08年1月要我们另签合同,但合同签订日期写的是07年12月,合约期限为07年12月-08年11月,合同里定了高额违约金,现在我合约期未满想离职,合同是不是适用于新劳动法,我是否要支付违约金??

根据新《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从单位辞职提前30天书面告知即可。劳动者要求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以下两种情况要交违约金。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提供培训机构出具的正式发票。

2、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过高也是不合法的。

新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新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新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

个人观点 仅供参考
公司重签合同的目的是想通过重签合同的过程来使你们的工龄归零,使你们的工龄又从头算起,其行为是违法的。
另外,你们的合同中的高额违约金的规定也是违法的,相关法律规定违约金的数额是同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相等的。如果你的离职给厂方也造成了100元的损失,你应承担的违约金就只是100元。如果没有造成损失的,不承担任何违约金的责任

现在你想离职你可以厂家的合同违法为由,随时都可以离职走人,并还可以要求厂家承担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一切责任。

1、公司的行为属于规避《劳动合同法》的行为。
2、现在你合约期未满想离职,合同应该适用《劳动合同法》,你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3、你要证明合同是08年1月分签订的。
4、如果公司申请仲裁追要违约金,应该不会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