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违约金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4:11:32
我们单位要求一次签订三年的协议,因实际原因现在不能辞职。
那么在我签订协议后,如果时间未满三年,那我是不是需要向单位支付一定数量的违约金。
如果需要支付,那么数量是多少?
希望熟知新劳动法的达人为我解答一下!!!拜谢。
签约的时间是2008年一月一日之前,也就是07年底就要签约。

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关于培训费用和竞业限制两种情形可以约定违约金,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因此,如果合同中不存在上述两种情形,你如果想离开的话,只需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