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老板这么扣我工资合法吗?法律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1:27:05
我是今年正月去一个小公司上班的,公司也没什么规章制度。
完全是家庭模式的管理,所以没签劳动合同。第一个月发工
资的时候说:以后的工资都预留10%,到年底一起发。可现在
有急事要走了,还有1个星期要过年了。老板说这里半个月的
工资可以给我,过去的10个月所预留的10%就没有了。

请教各位:老板这么做合法吗?我有权要回我的那10%的工资吗?

请大家讲详细点,违反哪一条法律了?

违反《劳动法》第十八条,你有权要回那10%的工资及利息

首先,扣你工资,就是在“拖欠工资”,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你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注意是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动合同关系),同时要求补齐工资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精神,劳动合同关系与劳动关系并不是同一个概念,即“没有合同也可以形成劳动关系”。你为他工作,从上班第一天开始,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就成立了,这与是否签定劳动合同无关,你需要提供的证据也不需要非常复杂,比如同事的证言、工资条、社保登记、以及任何有你的名字并与公司有关的东西(比如通讯录,如果上面有你的手机号码则更佳),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据,如果你们上班打卡的话,你也可以要求公司提供全部的打卡记录。
最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形成劳动关系一个月之内不签定劳动合同的,企业需支付双倍工资,员工可以随时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所以。。。你知道你该怎么做了吧。

法院的干活!

肯定不合法!首先根据最新的劳动法规定,你与公司之间不签定合同的情况下发生劳动关系,公司就违反劳动法了,公司没有任何理由和权利拖欠你的工资!现在首要的问题是你的工资没有一个合同或者协议加以限定!也就是说你没有证据证明!你老板可以随便说个工资形式!除非你能协调到公司其他员工跟你一起去劳动部门反映!否则很可能你还要吃更大的亏!

打我电话,我找人帮你摆平那个老板。。。。我最恨拖欠工资的老板!!!

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多少需些证据。

找出你在那上班的证据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