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新劳动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20:16:22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已经进入公司一年了还为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新劳动法实施以后,单位于2008年1月31日发给我们一份劳动合同书,心里想的终于可以签合同了.
可一看合同关键地方是空白的,没有期限,工作制度,只是叫我们签上名字就可以了,而且不能写日期."空白的合同书?"只在另外的一张白纸上写了4年,签订日期08年1月1日,我们也奇怪``想问一下,有关部门回答"要签就签,不签拉倒"就这么一句话``````
这个世界上怎么这么不公平,我们劳动者是弱势群体`````不签还是签```
签了以后就是他们说了算````合同想怎么写就怎么写````
真理是女人,强权是流氓`````````````````
这样的合同合理吗??

合不合理你感觉,但是不合法。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慢慢来吧。新的合同法刚刚落实在纸上。世界从来都是存在许多不平。实在忍不住就维权吧,但是维权的路很漫长呀。如果没有精力就算了。

对于10年的老员工的,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了,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只要劳动者提出订立、续订劳动合同,除要求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用人单位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按照第82条的规定,自应订立之日起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